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化肥、农药市场交叉执法检查的通知
黑农委规〔2018〕8号
各市(地)、县(市、区)农委(农业局):
为加强化肥、农药市场管理,有效打击产销假冒伪劣化肥、农药产品及擅自添加高毒农药及未经登记成分的行为,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用药安全,按照《2018年黑龙江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》要求,省农委决定组织开展化肥、农药市场交叉执法检查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和内容
此次化肥、农药市场检查采取交叉执法形式进行,有关单位执法人员和被检市场主体要严格按照省农委“双随机”选取结果进行。检查范围包括哈尔滨、齐齐哈尔、牡丹江、佳木斯、大庆、鸡西、双鸭山、七台河、伊春、鹤岗、黑河、绥化、大兴安岭等13个市(地)所属县(市、区),检查采取听取汇报、实地检查、抽取样品、立案调查等方式开展。检查包括以下内容:
1.农资监管工作开展情况。了解当地化肥、农药市场整体情况。包括化肥、农药的生产、经营和使用情况,监管工作领导和任务落实情况,特别是近年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,发生农作物药害及处理情况。
2.《农药管理条例》落实情况。检查从2017年新修订《农药管理条例》颁布实施以来,各地学习宣传《农药管理条例》、《农药经营许可证》发放等情况。
3.当地农资市场管理经营情况。每市(地)检查2个县,每县必须检查已选取的所有经营业户。主要检查经营店是否履行进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,所售产品是否取得登记,产品标签是否合格。对未经登记产品、标签不合格产品,现场指导立案查处。重点抽查涉嫌存在问题的产品,在每个市抽查数量至少6个农药样品,按程序完成封样,带回由省农药管理检定站检测。省农委对违法产品进行跟踪督办。
同时,通过召开座谈会向销售人员面对面了解经营当中存在的新趋向、新问题,与当地监管人员一起分析、讨论农药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,听取对农药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。
二、执法活动时间
2018年4月23日至7月30日。具体时间由各小组决定,抽取的农药样品交省农药管理检定站检测。
三、检查人员安排
此次交叉执法检查分4组进行,每组4人。检查人员由省农委法规处随机抽取,分组安排见附件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力求实效。要深入基层查深、查细、查实,切实掌握实情,防止走形式、走过场的现象发生。
2.注重形象。要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、省政府九项规定,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宴请,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。
3.必须检查“双随机”选取的被检主体,不能漏检。
4.检查过程中,每天都要做好记录,检查结束后,一周内交检查总结报告。
附件:1.交叉执法检查人员名单
2.农药市场交叉执法检查分组
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
2018年4月17日